通知:
根据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1 号)和《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(2022年版)》(国卫办医发〔2022〕6号)、《江苏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(2023年版)》(苏卫医政〔2023〕39号)等相关规定,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、安全、规范、有效、经济、符合伦理的原则。对限制类技术实施重点管理,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,现将限制类技术目录公布如下(见附件),接受社会监督。
附件: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限制类技术目录.xls